【人事科】2020年度芜湖市直属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公告
根据芜湖市教育局、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芜湖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经现场资格复审程序后,出现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以下人员确定为所报岗位资格复审递补对象(附件1:2020年芜湖市直属中小学新任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请于2020年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乘车路线:华强广场站:18、102路;八佰伴站:1、3、14、25、35路;第十一中学站:1、2、3、12、13、14、18、25、28、35、38路;吉和路站:2、12、13、15、28、38、42路)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安徽省中小学 考试网下载),同时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并同时提供本人安徽省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资格证书编号。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本人签名的承诺书(附件2)和近14日健康档案(附件3)。承诺书与健康档案请自行下载附件,打印填写并本人签名。
附件:
1、2020年芜湖市直属中小学新任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2、承诺书
3、2020年芜湖市直属中小学新任 资格复审人员健康档案
2020年芜湖市直属中小学新任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xlsx
2020年芜湖市直属中小学新任 资格复审人员健康档案.docx
芜湖市教育局
2020年9月6日
文章来源:http://jyj.wuhu.gov.cn/xwzx/tzgg/8249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