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旌德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入围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复审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0年度旌德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2020年旌德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入围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复审事项予以公布如下: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复审信息表(请在笔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和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
4、报考职位有资格证书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同时需书面提供“本人在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如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承诺书。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31日至9月1日(周一、周二),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地点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监察股(旌德县旌阳镇和平路6号,电话0563-8602270)。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2020年旌德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入围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6日
2020年旌德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入围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30 KB】
文章来源:http://www.ahjd.gov.cn/News/show/1149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