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2020年中小学新任 笔试成绩公布及拟参加专业测试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0年度阜阳市颍东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相关要求,现公布颍东区2020年度中小学新任 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并将拟参加专业测试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计划数以及进入资格复审比例要求,具体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31日-9月1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资格复审地点: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阜阳市和谐路与东平路交叉口,颍东区青少年活动中心1楼)。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准考证等材料。
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非“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是:http://ntce.neea.edu.cn/)。
注意:上述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所有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请及时关注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前来资格复审,恕不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专业测试资格。按皖价费[2013]256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80元,只收现金,请提前准备好。
联系咨询电话:0558—2272007。
颍东区公开选调和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
附件:附件2 颍东区2020年中小学新任 拟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6.0 KB]
附件:附件1 颍东区2020年中小学新任 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公示.xlsx [56.4 KB]
文章来源:http://www.yd.gov.cn/content/detail/5f462c567f8b9a16088b4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