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五河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通知
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根据《关于安徽省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33号)和《2020年五河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等规定,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我县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五河三小一楼阶梯教室。
四、资格复审材料
1.从报名网站上打印的资格复审信息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是:http://ntce.neea.edu.cn/)。对“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如符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
5.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验原件、收复印件。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证件、证明等复审材料均需在资格复审现场一次性提交。
2.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3.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和考生本人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办理。不接受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的资格复审材料。
4.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财综[2013]2568号),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每人80元(现金)。
5.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结束后,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及时发布递补人员资格复审通知。我县资格复审只递补一次。
6.因疫情防控需要,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绿码)。
7.各位考生注意,后期的专业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信息均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应自主登录查阅。网址:(http://www.wuhe.gov.cn)。
咨询电话:0552—2325956(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0552—2350059(县教体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2-5899025
附件:2020年五河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xls
2020年8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wuhe.gov.cn/xwzx/tzgg/80876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