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人社发〔2012〕53号文件规定,在拟选岗人员公示期内,总成绩第七徐飞同志自动放弃选岗资格。根据招聘工作程序,现递补总成绩第十一李新媛同志参加选岗。现将有关情况公示。
公示期自2012年9月3日至9月9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7—2253878(市民政局安置办);0537—2967955(市人社局事业科);0537—2967923(市军转办)。
递补选岗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毕业院校 | 档案成绩 | 折算成绩 | 笔试成绩 | 折算成绩 | 总成绩 | 备注 |
1 | 徐飞 | 济宁医学院本科 | 24 | 12 | 63 | 31.5 | 43.5 | 自动放弃 |
2 | 李新媛 | 绵阳师范学院本科 | 19 | 9.5 | 63 | 31.5 | 41 | 按个人总成绩递补 |
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民政局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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