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2020年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
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及后续录用相关工作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00号)和《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教体联发〔2020〕40号)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结果客观公正。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确保教育体育队伍整体素质。
(三)坚持回避原则。确保招聘工作按回避有关要求进行组织。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以及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专项补充招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1年内(2019年1月1日以后),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专升本和研究生在读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数学2人,历史2人,物理2人,化学2人,体育1人。
三、招聘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
(一)采取“先上岗、再考证”的举措,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向实际聘用人员一次性发放就业补贴30000元。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应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20年8月25日上午8:30——16:00;地点:镇康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请自带一张1寸正规照片)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0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考生于考前60分钟开始依次测量体温后进入考场,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不到场的,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笔试地点
镇康县第一中学。
(三)笔试方式
采用闭卷考的方式进行。(考生入场,除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三角板、圆规、量角器、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四)笔试成绩公布
1.公布时间:2020年8月27日。
2.公布方式和地点:现场张贴在镇康县第一中学大门口;发布在招聘人员工作群。
七、确定拟聘人员
(一)拟聘人员确定
按照竞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数的,优先录用本地生源或建档立卡户子女,两者都具备再优先录用;如果条件还相同,加试一轮笔试。
笔试成绩低于总成绩60%的,不予录取聘用。
(二)拟聘人员初步公示
1.公示时间:2020年8月27日。
2.公示地点:镇康县教育体育局
八、体检
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一)体检时间:待定.
(二)体检地点:镇康县人民医院。
(三)体检对象:拟聘人员。
(四)体检事宜: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在镇康县人民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空腹到镇康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前集合,按要求参加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人员岗位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延依次递补。
2.当天不得吃早餐。前一天注意饮食,不吃辛辣食物、忌饮酒。近期内避免服用药物。
3.若体检后出现缺额,在同学科岗位落聘者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九、聘用
体检合格后,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审定,待市级聘用文件下发后,签订劳动合同。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
十一、其他要求
(一)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实行回避。
(二)考生要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书籍、教学工具等进入考场。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四)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违纪行为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服务电话:13988331006 监督电话:6630901
镇康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23日
来源:http://www.ynzk.gov.cn/zhenkan/szxw/tzgg43/551839/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