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镇康县中心幼儿园2020年选聘专任教师的公告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1818 次 日期:2020-08-15 17: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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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中心幼儿园2020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学校办学需要,根据《中共镇康县委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镇发〔2013〕37号)和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教师调配管理办法(试行)》镇办字〔2019〕61号件精神,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学校编制情况和教学需要的实际,决定面向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选聘4名专任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范围、资格条件、公告形式

(一)岗位

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岗3个,美术岗1个。

(二)范围

镇康县教育体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服务满5年(特岗8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计算到当年8月)。

(三)资格条件

1.应聘报名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40岁及以下(1980年7月3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2)学历: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4)爱党、爱国、工作认真负责、师德师风好、身体健康。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凡近三年有违法、违纪、违规受党政纪律处分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

(四)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镇康县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镇康县教育体育局相关QQ群、微信群中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8月15日至8月17日,共 3 天。

三、待遇享受

拟聘人员在原单位享受的岗位设置等级,若学校无对应空岗,必须同意服从学校的相应岗位安排,并签订协议,享受可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待遇方可聘用。不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不签订协议的,取消拟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8日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1.报名地点:镇康县中心幼儿园本部办公室。

联系人:李涛、李秀莲

联系电话: 15087866913 15974921678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转正定级(特岗教师转入地方编制)文件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盖用人单位行政公章)。

(四)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选聘按1﹕3开考,若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裁定是否开考选聘。

五、选聘的方法、加分及体检录用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可参考。

(二)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内容

1、考试时间:2020年8 月 19日

上午 9:30---10:30 幼教基础知识笔试

10:40---11:40 幼教简笔画(幼师、普师)

色彩静物写生(美术教师)

下午 14:00---18:00 舞蹈、钢琴(幼师、普师)

自主创作 (美术教师)

2.考试地点

镇康县中心幼儿园(本部)。

3. 笔试分值及内容

笔试总分100分,权重30%,重点测试应考人员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

内容:《幼儿教育学基础》(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2012年教育部制定)。

4.基本技能考试

技能操作总分100分,权重60%,结合所考岗位限时进行弹琴、舞蹈、绘画技能考试。现场抽签确定技能考试顺序;报分员、登分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指定。

幼师、中小学专技人员:

(1)命题绘画一幅。水彩笔、蜡笔自备。(25分)

(2)自编自跳3-5分钟舞蹈一个(可事先准备,录音带、道具等自备)、即兴编舞一个。(25分)

(3)自弹3-5分钟钢琴曲目一首(可事先准备)、即兴弹唱一首。(25分)

(4)说课(25分)说课时间:10-15分钟。

方法内容:现场抽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编的《幼儿智慧游戏课程》(大班上册)内容。

美术专业

(1)色彩静物写生(35分)

现场写生一幅色彩静物作品,作画颜料水粉或水彩,作画工具和材料自备,纸张规格8开。作画时间为60分钟。

(2)自主创作(35分)

创作主题由考生抽签,针对幼儿特点,发挥自己的美术专长自主创作教学范图,使用的工具和材料不限,如铅笔、水粉或水彩颜料等均可。作画工具和材料自备。纸张规格8开,创作时间为60分钟。

说课(30分)说课时间:10-15分钟。

方法内容:现场抽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编的《幼儿智慧游戏课程》(大班上册)内容。

5、考核加分占10分

考核加分以实际分数计算纳入考评总分。

1.报考人员近五年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加10分;受市委、市政府表彰加8分;

2.报考人员近三年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加8分;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加6分;

3.近五年来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加10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8分;

4.近三年内在市级或县级期末统测或抽测中:小学成绩位列全县第一名加10 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6分;中学阶段位列全县第一名加10 分,第二名加8分;

5.有多个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加分项计算,加分须提供证书或文件,考核加分由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学校审核,加分情况在学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县教育体育局。

注:加分成绩:小学须经乡(镇)教育办公室负责人签字,中学须经各初级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最后经镇康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负责人核实签字后加盖公章生效,如造假则取消选聘资格,且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成绩公布、公示拟聘人员及体检

(1)成绩公布和公示拟聘人员同时进行,在学校大门口(老园)公布、公示3天。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选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委托他人在县教体局工作人员监督下,当日内进行仅限一次查分。

(2)拟聘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传染病毒携带患者不得聘用),体检合格方能聘用,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一次。

(3)公示与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体检合格,根据相关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4)录用方法

综合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各学科选调计划人数确定选调人选,若成绩分数相同,则以近三年教学成绩排名顺序靠前者优先,若教学成绩仍相同,则以受表彰级别高者优先,若仍然相同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5)教师资格

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聘用人员,应积极申请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并在上岗后三年内取得相应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调回原单位。

六、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教师工作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并成立由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康县教育体育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至始至终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平等。

联系电话:13988331006

监督电话:6630901 6630130

镇康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5日

来源:http://www.ynzk.gov.cn/zhenkan/szxw/tzgg43/54940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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