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高淳区村社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高淳区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1341 次 日期:2020-08-13 12: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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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淳区村(社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人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宁委办发电〔2020〕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基层一线工作力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5名村(社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农村社工”和“城市社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jgc.gov.cn)和高淳发布、慢城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

有关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20年高淳区农村社工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2020年高淳区城市社工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2020年高淳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吃苦耐劳,能够处理复杂问题,愿意扎根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善于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农村社工岗位需经常值班值守,能够承担疫情防控、环境治理、防汛抗旱等急难险重任务,适宜男性。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学历。

7.《岗位信息表》中的退役军人是指:退役后首次安置地在高淳并取得高淳户籍的复员干部、以选择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含自谋职业)。高淳户籍报考农村社工人员原则上报考户籍(或常住地)所在街镇的岗位。

8.中共党员优先。

9.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名或取消资格: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相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曾因违规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或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2018年、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2.资格条件中具有3年及以上社会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指参加社会工作满3年或3年以上,需提供本人截止2020年8月31日满3年社会工作经验的单位证明材料或工作单位为其缴纳保险满3年的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一人一岗。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8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退役军人的资格审查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8月20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于2020年8月17日—8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退役军人报考人员向退役军人事务局)陈述申辩。2020年8月22日前资格初审单位完成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并按时上传照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6.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确认报名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8月23日9: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于2020年8月26日9:00—8月27日17:00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人事考试网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8.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的岗位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范围: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主要测试公共知识与基层工作实务能力。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行程轨迹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轨迹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号于2020年9月8日起在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

2.面试或考核

(1)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岗位:面试人选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岗位数1:3确定。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并通过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以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数为100分。

(2)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的岗位:参加统一笔试后,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区人社局、区人武部组织对参加笔试的退役军人应聘人员档案考核并计分。

考核前,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参加笔试的退役军人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退役军人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退役证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审合格者进入考核。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退役军人事务局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及地点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知进入考核人员领取考核通知书。考核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服现役期满2年以上的退役军人参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中服役年限、奖励和表彰、其他情况等规定加减分考核计分,应聘人员现场对计分结果签字确认。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考察有关办法。

(四)公示与聘用

各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含3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农村社工拟聘用人员与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其他拟聘用人员服从调剂到工作岗位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调剂到相应岗位开展相关工作。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面试或考核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农村社工工资待遇由各街镇按照《高淳区城乡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高委办〔2018〕92号)文件执行。拟聘用城市社工、机关部门编外人员待遇由各聘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从起薪之日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请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考务和政策咨询:

高淳区人社局:025—57326016(负责解答招聘考务及政策咨询)

高淳区民政局:025—57322795(负责解答农村社工岗位招聘咨询)

高淳区委编办:025—57338783(负责解答城市社工、机关部门编外人员岗位招聘咨询)

高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25—57338559(负责解答退役军人岗位招聘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高淳区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57338333

附件:

1.《2020年高淳区农村社工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20年高淳区城市社工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3.《2020年高淳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组织部

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市高淳区民政局

南京市高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11日

附件: 附件1:2020年高淳区农村社工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0年高淳区城市社工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3:2020年高淳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信息来源:http://www.njgc.gov.cn/sjb/pgsgg/202008/t20200811_2328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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