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浮山县卫生系统2020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太原市三支一扶信息网 阅读:1107 次 日期:2020-07-28 16: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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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浮山县卫生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卫生人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和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追加浮山县2020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的批复》(临人社〔2020〕10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说明: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2)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3)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无人报考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报名时间顺延2天。

2.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3.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类别。

4.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5.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③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④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⑤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⑧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二、招聘程序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在浮山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4日8:00—8月7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fushan.bmren.cn

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一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县卫体局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请于2020年8月4日8:00至8月7日18:00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8月7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8月7日18:00至8月9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3.笔试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8月14日至8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打印遇问题,请与县医疗集团联系解决。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在县招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公开考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及格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第一部分:公共知识(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分值20分;

第二部分:医学基础、专业知识,分值80分。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按时参加笔试。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本次考试无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笔试成绩将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浮山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5)开考比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考即可开考。

(6)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招聘领导组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一般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报名时,已经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报名。

(7)笔试成绩可于8月27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县卫体局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1:3的比例从笔试及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浮山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制定方案,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面试结束后,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查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浮山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三、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提交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负责填写《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受聘人员不得转岗或调动工作,聘期内需参加住院医师转岗培训者,根据培训期限增加聘用期,具体履约情况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纳入差额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内县财政同样保障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与全县其他差额事业单位人员相同。

4.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咨询及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王女士:13015324320

乔先生:13753510030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20年浮山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和岗位需求表

2020年7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0/07/28/9965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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