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汕头市统计局下属汕头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招聘公告
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阅读:998 次 日期:2020-07-24 16: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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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统计局下属汕头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为市统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实施本市城乡住户调查、价格调查和有关专项调查等,准确、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编印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开展对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承担统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及信息咨询服务,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后勤保障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后勤保障、车辆维护保养、夜班值勤和维修维护等工作;统计业务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各类大型普查的入户调查、数据采集等工作。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汕头市户籍;

4.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7日后出生);

(二)后勤保障工作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高中(中技、中职)及以上学历;

3.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证,驾龄5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4.需单独24小时轮班,能胜任下半夜工作,服从工作安排,适合男性;

5.同等条件下部队退役军人优先;

(三)统计业务工作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

三、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发〔2019〕6号)规定执行,并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应待遇。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本招聘公告通过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和汕头市统计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tjj/)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至8月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将要求提供的报名表、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gd05bg@gd.stats.cn。

3.报名材料:

(1)填写《汕头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0年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亲笔签名扫描)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户口本

(4)本人学历证书

(5)本人驾驶证(报考后勤保障工作人员)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提交的证件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我局对应聘人员网上发送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准考证。面试结束后,对入围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形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适用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其中,后勤保障工作应聘人员须进行实操考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对考试合格者,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的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统计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tjj/)公布。

注意事项:根据汕头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进入面试考点,需持有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以及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市统计局人事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料进行复核。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汕头市统计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统计局按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统计局办公室,88970369

监督部门及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局纪检监察组(87228362)

附件:汕头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0年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x

汕头市统计局

2020年7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tou.gov.cn/stsrlsbj/gkmlpt/content/1/1792/post_1792044.html#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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