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实验 启事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航空航天学院实验教师,具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部门 | 岗位 | 招聘计划 | 专业 | 学历 |
航空航天学院 | 实验教师 | 2 | 工科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二、招聘方式
按人事代理方式招聘。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档案须转入我校管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校内在编同类人员执行;按成都市统一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遵守职业道德;
3.应当具备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熟悉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完全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学历还应同时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985”或“211”高校或者境外知名高校,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5.有海外工作经历、有航空航天类专业背景、有丰富的航空航天行业工作经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6. 截止2020年7月31日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航空航天行业从业经历者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须知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文件中有关回避的规定。
(2)中小学教师应聘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或定向研究生,须征得原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应聘办法
1.注册并登录西华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点击申请)。
2.在招聘系统中选择应聘岗位,填写应聘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PDF或者JPG格式,含各级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明,从事工作经历证明等),提交应聘申请。
3、应聘者须同时完成以上各项内容,否则应聘无效。
4、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5、学校根据相关工作程序进行联系和考核,应聘人员可在招聘系统查询考核进度。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易老师 韩老师 谭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0101 028-87723568
西华大学人事处
2020年7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rsc.xhu.edu.cn/47/53/c2797a14933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