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来源: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 阅读:802 次 日期:2020-07-16 10: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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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0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校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1974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放宽至50周岁(1969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的人员;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以上人员应聘时均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非全日制研究生若培养学校按教育部门相关政策不予提供,则不作要求)。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6、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没有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次的招聘岗位分为两类,其中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一)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另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二)不需要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笔试,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0bd84e98c40174b838c43a5a171ac86bweb.vpn.jssmu.edu.cn:4431/(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为不同入口。报岗位表一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报岗位表二的应聘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笔试前现场缴费。

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7月20日09:00-7月23日16:00;

②资格初审时间:7月20日09:00-7月24日12:00;

③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7月20日-7月24日,每天9∶00-12∶00,14∶00-16∶00;

④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7月20日09:00-7月24日18:00;

⑤网上缴费时间:7月20日09:00-7月25日12:00;

⑥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7月28日09:00-14:00;

⑦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7月28日09:00-18:00。

(二)网上确认

①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7月24日16:00前向我校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25-68172796、02568170915。

②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注意:缴费环节只针对报岗位表一的应聘人员。

(三)准考证打印

岗位表一(参加省卫健委统一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5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我校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岗位表一中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表二中各岗位的考核开考比例为1︰3。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47e908c9b6f0415014a5bdb231af22c1web.vpn.jssmu.edu.cn:4431/)、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上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7月28日09:00-14: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每张岗位表中分别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省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应聘岗位表二的专业笔试由我校自行组织。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及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47e908c9b6f0415014a5bdb231af22c1web.vpn.jssmu.edu.cn:4431/)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地点:南京、苏州、南通、徐州四市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

应聘岗位表二的笔试时间及地点由待我校确定后通过电话、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岗位表一的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岗位表二笔试成绩可在我校招聘网站查询。

(五)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公布,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按照我校公开招聘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及本单位网站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考试考核成绩的合格线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未提及的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的60%。

(八)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校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620621,83620829,83268279

联系人:张宜清、宋茜、胡青

我校招聘咨询电话:025-68170915、68172796

联系人:金老师、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监察委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912

联系人:张靖寒

七、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八、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详见报名系统页面的联系方式。

附件:

一、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一.xlsx

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二.xlsx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0年7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www.jssmu.edu.cn/2020/0714/c56a4072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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