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决定,根据中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 录用工作的意见和我省有关规定,对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视情况可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从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的人员招考。
艰苦边远地区可面向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招考,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考计划。其中,当地事业编制人员,为在招考职位所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当地退役士兵,为2018年1月以来退役的户籍为招考职位所在县(市、区)的退役士兵(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下同)。
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当地退役士兵在报考时,请注意按《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其他招录条件”栏的说明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