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平南县招聘特岗教师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特岗 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0〕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今年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党委编办批准,今年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义教特岗”)450名,其中初中岗位170名、小学岗位28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学科),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再列入招聘范围。
(五)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方式:
采用面试考核和笔试的方式。面试考核主要是根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要求的身体条件对考生的形体仪表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考评;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试题由平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命题。
(二)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在平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委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党委编办等共同参与,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具体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2.应聘者必须在网上通过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核验证件。通过区教育厅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到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小学报到并验证,应聘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审查,并提交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和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两张(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和学科岗位)。如所提供证件与原通过区教育厅资格审查提供的信息不相符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则取消招聘资格。逾期不参加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对考生的五官、四肢、形体、动作协调、普通话水平、语言组织能力与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7月4日核验证件通过后马上安排面试,面试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笔试。
核验证件和面试考核合格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者将在广西特岗 系统“通知公告”栏及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nxzf.gov.cn/)公布,参加笔试考试的应聘者于7月11日下午3:00—5:00带身份证到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小学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7月12日上午9:30—11:30。
考试地点: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小学。由平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改卷,笔试考试成绩于考试当天(7月12日)下午在平南县教育局公布。
考生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用于填涂答题卡。
四、录取办法
(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资格审核和面试考核结束后,成绩合格以上者按照笔试考试成绩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有拟聘人员末名考生成绩并列者,须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抽签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于7月14日在广西特岗 系统“通知公告”栏及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nxzf.gov.cn/)公布,同时公布学校岗位。
各学科岗位专科毕业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该学科岗位总数的40%,如报考该学科岗位的本科毕业生全部录取后仍有空缺岗位,专科毕业生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二)资格复查和填报志愿。拟聘人员于7月16日上午9:00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地点待定,与拟聘人员名单一起公布)进行资格复查,核查通过后根据所报学科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填报学校岗位志愿。如有拟聘人员逾期未到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则在每个岗位学科落选名单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7月17日)。
(三)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复查和填报志愿时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和签约上岗。
1.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特岗 系统“通知公告”栏及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nxzf.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县人民政府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根据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县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应聘者于8月28日到平南县教育局领取介绍信,于8月30日前到聘用学校报到。
未尽事宜,请联系平南县教育局人事股:0775—7861177。
平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pnxzf.gov.cn/tzgg/t56254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