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和《2012年7月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考雇员公告》,现对已经体检、资格审核和考核合格的拟聘雇员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2年8月28日至9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雇用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楼812室,邮编:518118,联系电话:84622647、84622957)。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新区组织人事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雇用的,取消拟雇用人员资格。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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