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2012年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规定,由中央、省、市组织实施的志愿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10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10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我市安置条件未安置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不单独设岗的岗位)的,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加个人所得分值的10%。经审核,共有24名应聘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2年8月22日至28日
公示电话:3753806
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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