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阅读:951 次 日期:2020-06-16 14: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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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研究,自治区工信厅所属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9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院创办于1958年,前身是乌鲁木齐纺织工业学校,现隶属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00年6月,改制为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首批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百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校,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2019年10月,学院成功被列入国家“双高校”的“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2200亩,在校生1.48万人,教职工668名,研究生203人,副高以上职称135人(含正高18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和自治区级实训基地4个;常年招生专业43个,其中国家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精品)专业9个,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8门;近三年,学生获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17项,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奖63项。李克强总理2010年3月来学院视察时称赞:“二产园区办得好,学校办得好,很有特色”。

学院是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创始单位、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自治区培育高技能人才先进单位。

学院是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创始单位、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自治区培育高技能人才先进单位。

二、引进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四、引进原则及待遇

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谈和试讲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待遇:1.提供40万元住房补贴;提供建筑面积70㎡的周转公寓一套免费住;

2.理工科类科研启动金15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金6万元;

3.享受博士津贴:1500元/月,享受期限5年。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后,参加副教授评审,通过后正式聘任;

4.配偶工作:配偶符合学院相关条件的,一事一议。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9年6月12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4年6月12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受刑事处罚、党纪和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九)符合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专业要求参考《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下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http://www.xjeic.gov.cn/,下同)、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xjqg.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需求计划表、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计划为2020年度整体计划,全年有效。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1.采取网络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电子版1份(附件3),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4)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扫描件。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6)近三年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扫描件电子版

以上电子报名材料请按顺序编辑在一个文档中,以“姓名-岗位代码”格式命名文件,例:“张三-1301”,将文件发送至邮箱624528323@qq.com。

应聘人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察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需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原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主页上进行公布。

(三)考核

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采取试讲、学术讲座与专业问答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在学院官网公布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学院确定的拟聘体检人员,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治审查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六)公示

体检、审查合格者经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主页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监督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丁卫军

联系方式:0991-6861135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1-6866078

邮 箱:624528323@qq.com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邮箱,并及时关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主页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测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学院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收取任何报名、体检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处、外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2.2014年研究生招生专业代码册.doc

3..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0日

来源:https://www.xjqg.edu.cn/xjqg/xjqg1/dj_detail.php?ssid=20&sid=20&id=8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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