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范围
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及2012年青岛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
二、申请教师资格程序
(一)网上申请
9月12日-16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教师资格网上申请。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选择青岛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选择“青岛教育人事服务大厅”;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应选择组织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平度市教体局”认定机构。
2.申请人根据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相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二)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
9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已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与受理本人网上申请机构一致,平度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在杭州路93号)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
(三)10月8日,申请人登陆平度教育网的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查询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和后续工作有关事宜。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务必按时参加网上申请,准确录入申请信息,牢记密码和系统生成的报名号,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并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如因个人忘记信息,申请材料不全或未及时办理申请手续等原因而影响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及体检工作相关要求参见《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2〕42号)。
(三)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按上述要求代为申请。
平度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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