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 阅读:1167 次 日期:2020-06-13 15: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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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前期已完成所有考生的面试确认工作,公告发布后,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6月18日12时前发送扫描件至CAAC_HB@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备齐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报考民航特殊专业职位的需提供职位备注中所要求的执照等相关材料原件。报考普通职位的需提供体现职位要求的文字能力的相关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原件、缴纳社保材料。报考职位有特定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材料。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原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

考生所提交材料请按照上述顺序排列,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6月30日、7月1日进行。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于上午8: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办公楼。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路10号天衢B座(359路公共汽车终点首都机场站下车向北步行50米)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人员,当天面试工作结束后电话通知。

(二)体检

体检和考察人选将按录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时间因疫情动态调整,时间暂定7月2日,如有更改再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和1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并在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职位。

体检和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依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顺延人选。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X50% + 面试成绩X50%

六、注意事项

1.考生要主动关注北京市有关要求,自行了解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抵达面试地点。

2.考生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报到时,须按照现场工作人员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北京健康宝”绿码、签署《公务员面试健康承诺书》等。凡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发热(指水银体温计腋下温度≥37.3℃)或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考生,面试另行安排。

3.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配合做好面试工作,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报到时可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5. 面试考生食宿、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010-64596495、64598781(电话)

010-64592273(传真)

电子邮箱:CAAC_HB@163.com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点击下载)

1. 面试人员名单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

来源: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2006/t20200612_203078.html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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