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 阅读:995 次 日期:2020-06-08 15:06:37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0年度考试录用

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注
边检站一级警长及以下职位(300130263001) 64.620 164231011501221 6月22日上午  
164233320100910  
164234010402006  
164235100400514 递补
164241010306422  
164262010106924  
边检站一级警长及以下职位(300130263002) 58.540 164231011500307 6月22日上午  
164231011500312 递补
164232011401709  
164232011403828  
164232011405103  
164236070200429  
164241010304703  
边检站一级警长及以下职位(300130263008) 65.700 164231011500803 6月22日上午  
164235100400720  
164237011101221  
164237011104805  
164244010507516  
164250010501616  
边检站一级警长及以下职位(300130263009) 65.140 164214010200218 6月22日上午  
164221154002315  
164233320100803  
164234010402501  
164237011102827  
164243013409114 递补
边检站一级警长及以下职位(300130263010) 66.470 164221154000720 6月22日上午  
164221154001724  
164233320100404  
164236072301709  
164237011104512  
164241010305930  
边检站一级警长及以下职位(300130263011) 59.640 164214010202725 6月22日上午  
164221154002010  
164222013300306  
164231011500101 递补
164231011500106 递补
164231011500316  
164231011500328  
164231011500524  
164231011500824  
164231011500906  
164231011501002  
164231011501017  
164231011501214  
164231011501518  
164232011400412 递补
164232011402807  
164232011403422  
164232011403718  
164232011403910  
164232011404724  
164232011405428  
164232011405724  
164233320101604  
164233320102202  
164233320102224  
164234010504013  
164236072300710  
164237011100907  
164237011101829  
164237011103720  
164237011104103  
164237011104405  
164237011203406  
164237011203816 递补
164241010301624  
164241010304107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8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hbj605@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6月8日16时前发送扫描件至shbj605@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6月22日上午9时。所有面试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时30分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上午8时30分仍未进入候考室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以抽签方式决定面试考场和顺序。面试前,考生需进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面试地点:上海政法学院(普陀校区),上海市普陀区三源路175号。建议至少提前1天熟悉前往面试点路线,避免因迟到而不能按时到达。

四、面试携带材料

(一)2020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其中报考小语种职位的,如有相应等级证书,请一并带来)。

(二)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其中报考小语种职位的,如有相应等级证书,请一并带来)。

(三)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社会在职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除上述材料外,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推荐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四)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须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面试提供材料的复印件,其中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收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体检和体能测评

(一)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面试的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60分的,不再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体能测评暂定6月24日,上午进行体检,下午进行体能测评。001、002、008、009、010、011职位按照面试成绩达到60分确定面试合格人员,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对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四)考生体检时应准备一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体能测评时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五)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均在上海,考生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报到地点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

六、考察

根据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实行等额考察,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我总站将视情确定是否顺延递补。

七、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一)自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所在地为上海的,持健康码绿码不需提供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所在地为湖北、黑龙江、吉林、辽宁,以及2020年3月1日后有国(境)外旅居经历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一周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余考生,建议提供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面试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所有考生需如实填写《公务员面试健康承诺书》。工作人员将进行体温测查、健康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现场面试或体检,当日面试改为视频面试或录像面试,体检另行安排。

(三)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必备材料或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全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四)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通报原工作单位。

(五)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进场前,将有专业安检人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安检。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方式:021—31366028

附件(点击下载)

1. 面试确认内容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0年6月6日 

来源: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2/c1304125/content.html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