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最低分数线和时间安排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8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lnbjgwy@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XX职位(职位代码)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放弃面试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6月8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lnbjgwy@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及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9时,地点为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地址及乘车路线见附件4)。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审查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于资格复审后进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一)参加资格审查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贴好照片,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贴好照片),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二)请考生仔细阅读下列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1.上述材料中的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须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考试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与考生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内容一致。
2.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总站将收取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发放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3.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4.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6月21日上午9时开始,持续一天。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7时前报到参加抽签,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止面试当天上午8时3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材料:身份证、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面试资格审查后领取)。
(四)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所携带的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通讯工具、矿泉水、文件资料等)均不得带入面试室和候考室,请考生在抵达面试地点前自行存放好个人物品。进场前,将有专业安检人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安检。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能测评、体检人选的确定
各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体检时间安排
体能测评时间暂定于6月22日上午。考生需携身份证,于当日上午10点前报到,报到地点待面试结束后通知。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有关标准,体能测评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请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测评过程中注意安全。
体检时间暂定于6月23日上午。考生需携身份证,于当日早6:30前报到,报到地点待面试结束后通知。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准备好1寸、2寸近期免冠照片,在照片背面用签字笔写上本人姓名。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在体检时交由体检医院。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考察人选,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外省考生及面试前14天内有外省市旅居史的本省考生需提供面试前7天内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提前关注“盛事通”微信公众号进入“健康通行码”板块申领办理。考生须严格遵守辽宁省及沈阳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属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预留充足时间到沈阳市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之后进行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现场面试,改为视频面试或录像面试,如进入后续环节,时间另行安排。公安院校考生不得着警服及含有警用标识的衣物。
(二)考生可于面试后第二天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三)关于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均以公务员招录专题网站和我总站面试公告及工作人员通知为准,在此提醒各位考生注意谨防冒充我总站工作人员进行招录的情况,避免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024-86501111-6951(电话)
024-86519399(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点击下载):
1.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最低分数线和时间安排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总站地址及乘车路线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0年6月6日
来源: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2/c1304125/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