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来源:阜康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840 次 日期:2020-06-05 17: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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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高社区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结合阜康市社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数51名,招聘人员工作地点为博峰街道、阜新街道、准东街道、城关镇、九运街镇、滋泥泉子镇所辖社区。

二、招聘条件及职位报考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非法宗教和暴力恐怖活动;

4、热爱社区工作,自愿到社区服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在社区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阜康市公安系统在岗警务辅助人员、协警、在岗到村工作大学生和已经转岗的社区工作者;

2、近三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9、在合同期限内辞职未满三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社区工作者和到村工作大学生。

(三)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

2、复转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3、“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1年(以整年计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社区公益岗人员在社区工作满1年(以整年计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2.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要求的,均截止至2020年5月30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5月30日,通过“阜康之窗”(www.fk.gov.cn)网站及“阜康零距离”“阜康党建”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一)报名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2020年6月1日-6月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2、报名要求: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人员,需携带《阜康市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在阜康之窗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3个月以内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到阜康市委组织部(阜康市委党校三楼)现场报名。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6月6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具体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4、加分认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6月9日上班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阜康市委组织部(报名处)进行加分认定手续。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市团委出具的证明及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所服务乡镇及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社区公益岗人员”须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复转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将通过“阜康之窗”(www.fk.gov.cn)网站统一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行公示。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未达到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实际人数确定。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6月15日。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要求:

(1)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开始后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汇总笔试和面试成绩,并通过“阜康之窗”(www.fk.gov.cn)统一公布。

(四)体检

根据报考职位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体检工作参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标准开展。

2、统一组织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下载《阜康市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在阜康之窗自行下载),填写、盖章后交至市委组织部。政审主要了解掌握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政审出现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并进行政审。

(六)公示

通过“阜康之窗”(www.fk.gov.cn),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通过公示确定的人员,根据所报考街道(乡镇)所辖社区工作需要进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并由各社区所在街道(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并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进行管理。

(八)调剂

招聘职位出现空岗时,从同意调剂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四、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阜康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阜康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均通过“阜康之窗”(www.fk.gov.cn)网站进行发布。

报名地点:阜康市委党校三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 0994-3229387;3228299

附件:1.阜康市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

2.阜康市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xls

3.阜康市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xls

中共阜康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5月30日

来源:http://www.fk.gov.cn/xwzx/qpxx/8780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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