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塔城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来源:塔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731 次 日期:2020-05-22 14: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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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塔城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塔城市火灾防控需要,为全力保障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18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8名。其中:驾驶岗4人,通讯岗 2人,灭火岗12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报考岗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公开招录范围:

(一)已纳入财政聘用管理,合同期未满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

(四)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五)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招录(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六)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七)曾拥有海外国籍的;

(八)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招聘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填写《2020年塔城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6日10时00分--2020年6月17日20时00分。

报名地点: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三楼)。

报名咨询电话:0901-6236802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退伍证原件,驾驶证(B2及以上)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如报名时提供的应聘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塔城市消防大队、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持B2照以上驾驶证人员需进行驾驶技术实操考试,具体实操考试由塔城市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塔城市消防大队组织实施。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测试项目:3000米、100米、立定跳远。体能测试单项不达标者可参加集训,集训后经测试仍不达标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体检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可在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政治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成立考察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公示

经面试、体能(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塔城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人选。

(七)培训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1个月,集训期间自行退出或考核不达标者不计发工资。经培训及考核鉴定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暂定为三年,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八)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塔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月工资合计4221.63元/月,缴纳“五金”1395.29元/月(其中单位缴费1016.56元,个人缴费378.73元),绩效考核工资300元/月,实发2826.34元。

2、学历工资:高中、中专50元/月,大专100元/月,本科200元/月,研究生300元/月。

3、取暖费:工作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一次性发放取暖费1700元。

4、工龄工资:对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50元/年的标准递增工龄工资,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享受该工龄工资递增。

已聘用人员由塔城市消防大队提供食宿、发放服装(冬季、夏季),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调剂

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自主申请辞职的、违反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的,视岗位报考情况进行调剂。

通过政审、面试(技能)、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五、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塔城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三年一签,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报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各单位工作任务

(一)市人社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1、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市人社局)

2、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面试试题命制。(市人社局、消防大队)

3、负责组织面试分数汇总、公示。(市人社局)

4、负责组织体能测试、驾驶技术实操考试(市消防大队)

5、负责拟聘用人员政审工作。(市人社局)

(二)市纪委监委

参与招聘工作的面试命题、面试考官、体能测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并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

2020年塔城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表.doc

2020年塔城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xls

塔城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1日

来源:http://www.xjtcsh.gov.cn/tztg/gsgg/202005/t4028818271f744d2017235a19b5a0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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