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松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宿松中学教师队伍,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宿松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共9名(见附件1)。本公告在宿松县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宿松中学网(http://www.ahsszx.cn)发布。此后有关招聘信息将陆续在宿松中学网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研究生或本科阶段)须符合与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要求(见附件1);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生物、历史等六个学科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其中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具备胜任全日制中学必修课和选修课教学并且担任班主任的能力;
(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物理、心理学、体育等三个学科岗位,报考年龄为不超过35周岁(1984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6日起至2020年6月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填写《宿松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3.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4.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人员提供)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以上六类材料均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按照顺序一项一页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宿松中学邮箱ahssszx@126.com,逾期不再补报。
3.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报考“限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属择业期内(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其个人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证明材料;属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本人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两张。
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如某岗位报名人数过多,该岗位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报考人员经现场招聘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无生上课,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报考人员按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顺序。每位考生的备课时间为40分钟,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计算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由招聘工作组以电话或信息另行通知考生。
(四)体检、考察
根据实际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体检、考察对象(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出现第一名并列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查核实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两人以上组成)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县教育局集体研究后初定拟聘用人员,并会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情况提交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松县政府网和宿松中学网上公示7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3年。
(2)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果排除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不能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2个月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3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全程指导和监督,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宿松中学联系电话:
办公室:0556-7836585周主任:13866613336
宿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556-7813475、7813476
宿松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556-7849317
附件:
附件1安徽省宿松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宿松县人社局
宿松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5日
安徽省宿松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 ||||||||
招聘 人数 | 岗位 代码 | 岗位 | 学科 | 年龄 | 学历 (学位) | 教师 资格 | 专 业 | 备 注 |
1 | 2020001 | 专业技术 | 语文 | 30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高中教师资格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 |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学科教育(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 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 | 限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的范畴详见公告正文“三、招聘条件中的第(三)条“) |
1 | 2020002 | 专业技术 | 数学 | 30周岁以下 | 研究生:数学类、学科教育(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本科:数学类 | |||
1 | 2020003 | 专业技术 | 英语 | 30周岁以下 | 研究生:外国语言文学类、学科教育(英语)、课程与教学论(外语)本科:英语、商务英语 | |||
1 | 2020004 | 专业技术 | 化学 | 30周岁以下 | 研究生:化学类、学科教育(化学)、课程与教学论(化学)本科:化学类 | |||
1 | 2020005 | 专业技术 | 生物 | 30周岁以下 | 研究生:生物学类、学科教育(生物)、课程与教学论(生物)本科:生物科学类 | |||
1 | 2020006 | 专业技术 | 历史 | 30周岁以下 | 研究生:历史学门类、学科教育(历史)、课程与教学论(历史)本科:历史学门类 | |||
1 | 2020007 | 专业技术 | 物理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物理学类、学科教育(物理)、课程与教学论(物理)本科:物理学类 | |||
1 | 2020008 | 专业技术 | 心理学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心理学类、心理健康教育、应用心理 本科:心理学类 | |||
1 | 2020009 | 专业技术 | 体育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体育学类、学科教育(体育)、体育 本科: 体育学类 | |||
报考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为参考标准。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其他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
文章来源:http://www.susong.gov.cn/public/2000005071/2016173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