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血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血液中心位于长宁区虹桥路1191号,是一所集血液采集、制备、供应、科研及教学于一体的采供血服务机构。承担着为全市190余家医疗单位提供临床用血和保障安全用血的重任。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诚聘采血护士、血液检测、血液制备发放、医学研究、献血招募、血源统计分析等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一)采血护士岗位
1、招聘职数:15名。
2、职位说明:
负责血液采集、无偿献血宣传招募与咨询等工作,为献血者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
3、招聘人员要求:
2020届高校毕业生或者有工作经验者均可。具有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获得护士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4、任职条件:
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具有服务意识、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具备采血操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血液检测岗位
1、招聘职数:5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血液标本乙肝HBSAg、丙肝HCV、HIV等输血传染性指标及生化、血型、核酸等指标检验工作,确保血液供应安全。
3、招聘人员要求:
2020届高校毕业生或者有工作经验者均可。具有医学检验、输血技术、生物技术类等相关卫生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获得技士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4、任职条件:
具有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具备操作实验室仪器设备技能;能掌握本专业基本的英语词汇,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血液制备发放岗位
1、招聘职数:8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血液制备、发放等工作。
3、招聘人员要求:
2020届高校毕业生或者有工作经验者均可。具有医学检验、输血技术、生物技术、护理类等相关卫生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的应聘人员可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获得技士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护理专业有工作经验者应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获得护士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4、任职条件:
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具有服务意识、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了解血液制备、血液供应与保障等专业相关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医学研究岗位
1、招聘职数:4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输血相关研究工作;参与完成课题组研究项目中的科研工作,协助课题负责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和实验。
3、招聘人员要求:
2020届高校毕业生或者有工作经验者均可。具有血液免疫学、分子医学、生物医学、输血医学、医学检验等相关医学研究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任职条件:
具有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动手操作、分析判断能力;能掌握本专业基本的英语词汇,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五)血源统计分析岗位
1、招聘职数:2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血液及献血者信息录入、统计、分析、管理等工作。
3、招聘人员要求:
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称。
4、任职条件:
具有服务意识、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具备数据分析及处理能力;熟悉统计专业知识及法规要求;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六)献血招募岗位
1、招聘职数:1名。
2、职位说明:
负责无偿献血招募、无偿献血知识科普等工作,配合团队开展社会资源的开拓,提高无偿献血人数,确保临床供血充足。
3、招聘人员要求:
2020届高校毕业生或者有工作经验者均可。具有卫生、医药、文艺、体育、文化、传播类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上述专业背景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4、任职条件: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具有服务意识、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具备沟通、协调、策划能力;熟悉无偿献血知识及法规要求;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有意向上述岗位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投递应聘简历。请先注册个人信息,再投递本中心意向岗位。
www.shwshr.com上海卫生人才网—点击网络招聘系统—查找或搜索上海市血液中心职位。
www.jobmd.cn丁香人才网—查找或搜索上海市血液中心职位。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血液中心根据收到的简历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收到面试通知。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面试的总测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身体检查
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的规定执行。
(五)考察
由上海市血液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汤老师
联系电话:62959500
监督电话:62094227
注:谢绝来访。
上海市血液中心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
信息来源:http://rsj.sh.gov.cn/201712333/xxgk/sydwzp/02/202005/t20200509_13049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