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疆奎屯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来源:新疆人才匹配网 阅读:2465 次 日期:2020-04-27 11: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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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奎屯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奎屯市启动2020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计划引进各类人才53名。现就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引进对象

(一)紧缺专业人才(33人)。围绕优化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结构,面向奎屯市重点领域、行业所需的经济管理、金融、商贸物流、医疗、卫生、化工、城乡规划、建筑管理、环境保护、企业管理、新兴产业等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产业创新人才(20人)。围绕奎屯市重点产业,面向全国引进化工、金融、法律、建筑等产业发展急需,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发展经验,有志助推奎屯市产业发展的产业创新人才。

需求专业和引进岗位详见《2020年奎屯市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引进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热爱奎屯,志愿到奎屯锻炼成长。

2.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即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及全日制本科近三年应历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对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4.自愿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服务5年及以上。

5.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和《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优惠政策

奎屯市引进人才享受以下待遇及相关优惠政策:

(一)编制待遇

1.引进到奎屯市党政机关工作的人才先由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进入事业编制后,次年鼓励其参加疆内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行政编制;未能考录人员也可通过后期公务员招录或调任的方式进入行政编制。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由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进入事业编制。

2.引进到奎屯市企业工作的人才,工作满5年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的,如自主放弃企业身份及相关待遇,可按照当年引进对象人选优先进入奎屯市事业编制。

(二)职务待遇

1.引进到党政机关工作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任职定级后,表现优异的报请州党委批准后,可直接提任副县级职务;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任职定级后,表现优异的可提任正科级职务。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表现优异的报请州人社局批准后,可聘任管理6级岗位;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表现优异的可聘任管理7级岗位。进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后,表现优异的可聘任专业技术6级岗位;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表现优异的可聘任专业技术9级岗位。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聘不受岗位数限制。

2.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引进人才,自正式报到之日起,开始计发工资和计算工龄,享有入职企业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保险等待遇。

(三)住房政策

引进人才可享受5年免费人才公寓。人才公寓按照“五配五免”标准装修,即配家具、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免水费、电费、网费、暖气费、物业费。

1.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引进人才在奎屯市辖区内购房可享受购房补贴。其中,清华、北大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享受60万元、50万元、30万元购房补贴;“985、211”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紧缺专业本科生分别享受50万元、4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其他类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紧缺专业本科生分别享受40万元、3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3年付清,签订合同后第一年、第二年考核合格后发放补贴总额30%,第三年考核合格后发放其余70%。

2.享受购房补贴全额发放后不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工作未满5年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全额退回所发放购房补贴。

3.进入民营企业的引进人才享受入职企业同等条件人员相关购房待遇。

(四)人才补贴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引进人才,博士研究生每月享受1500元补贴、硕士研究生每月享受1000元补贴、全日制“双一流”本科生每月发放500元补贴,入编后取消发放。

(五)探亲年假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内(含5年)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引进人才,其父母、配偶在外地的,除国家规定的探亲年假外每年可增加10天探亲假;其当年未休探亲假的,如父母、配偶或子女来奎探亲,其家属可按科级干部标准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限1次2人)。引进人才5年以后(不含)探亲年假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配偶安置待遇

引进人才配偶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的,按照干部调动审批程序可优先办理随调;配偶为非在职人员的,根据其所学专业和特长安置工作。

(七)教育、医疗、社保待遇

引进人才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可自主选择奎屯市属学校就读。引进人才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以及与用人单位(部门)在职人员同等医疗待遇。因辞职、离职等原因而出现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无法转入的,可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详情登陆奎屯组工微信公众号查询。

引进程序

1.网络报名。2020年4月20日起在全国各类就业信息网站及国内高校就业网发布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目录(附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高校毕业生即可开始报名,招满为止。

2.资格审核、面谈。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符合条件者可进入初审环节,适时组织供需见面会或网络面试,重点考察岗位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特长、仪表举止等。

3.择优录用。根据面谈、审核结果,成绩合格者,且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签订意向协议,报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4.考察公示。经资格复审、体格检查、公示公告等程序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名方式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同时申报紧缺专业人才、产业创新人才需求岗位,每人各限报1个。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报应聘简历登记表,并同步上传个人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相关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文件。

应聘信息应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2.引进单位及联系方式:

奎屯市委组织部:蒋齐萱 0992-3276722,3223227(传真)

联系邮箱:ktsrcb@163.com

引进人才监督电话:

0999-8031515,8036847

附件:2020年奎屯市高层次紧缺人才目录

中共奎屯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4月20日

来源:http://www.xjrc.com/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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