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准格尔旗卫健委2020年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阅读:1534 次 日期:2020-04-13 10: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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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卫健委2020年度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全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准格尔旗卫健委2020年度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后,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且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到40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4.招聘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其中,护理岗位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其它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以上条件中,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全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陆“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zge.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7日17: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4月18日17:30。

2.开始报名前,报考者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报名成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考者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如有多个学历,只能按照其中一个符合本次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的信息填报,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未通过的,报考者根据审核意见,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根据报名情况,基层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将核减的岗位增加到其他紧缺岗位。调整后的计划数,将在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zge.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初审

1.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应当说明理由。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者应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和《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的,一律不予资格复审;提供信息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一致者,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复审。

(三)笔试

1.笔试统一命题、统一判卷,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只提供汉语试卷,满分100分,只能使用汉语作答,如出现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相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3.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后给予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2.5分;

(2)2019年12月31日之前落户准旗,且至今为准旗户籍的应聘人员加2分;

(3)现临时受聘于准旗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临时聘用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每满1年加0.5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超过3分按照3分计算;

(4)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加3分,具有执业医师加5分;

(5)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8分,超过8分按照8分计算。加分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12月31日;

(6)在上述加分条件基础上,属于准旗卫健委选派参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配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考生加3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1分。

4.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笔试总成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天。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应聘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两个阶段的)(非应届毕业生参加审查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中专生、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查等情况致使应聘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通知。

2.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招聘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

3.考生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根据岗位,并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4.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根据岗位,并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岗位,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间,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岗位,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旗卫健委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执行,社会保险标准参照企业内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执行。受聘人员至少在受聘单位服务五年,五年后可以在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离开乡镇卫生院视为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宜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准旗其他考试。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均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公告由卫健委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卫 健 委:0477-4886335

附件:《准格尔旗卫健委2020年度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

准格尔旗卫健委2020年度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序号 服务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数额 其它要求
临床 岗位 中医 岗位 口腔 岗位 检验 岗位 药学 岗位 影像技术 岗位 护理 岗位
临床 医学类专业 中医 学类专业 口腔医学专业 医学检验 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药剂学 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 护理学、助产、护理
1 龙口镇中心卫生院 2   1 1     2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药师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2.取得由国家人社部、国家卫健委批准颁发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报考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2 魏家峁镇中心卫生院 2   1     1 1
3 暖水乡中心卫生院 2   1   1   2
4 纳日松镇中心卫生院 2       1   3
5 纳日松镇羊市塔卫生院 2 1         3
6 十二连城乡中心卫生院 1       1 1  
7 布尔陶亥苏木中心卫生院 1 1         1
8 薛家湾镇海子塔卫生院   1          
9 沙圪堵镇纳林卫生院 1           1
10 沙圪堵镇西营子卫生院 1     1      
合计(40) 14 3 3 2 3 2 13

来源:http://www.zge.gov.cn/information/zgeq124/msg21292620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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