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规定,现将安顺市201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参加安顺市201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面试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未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二、体能测评时间:2012年8月26日(星期日)。
三、体能测评地点:安顺市体育场(中华东路实验学校斜对面)。
四、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按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五、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必须在当天上午6:40前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到测评地点报到(其它证件不予认可),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齐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7:30仍未到达测评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六、市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考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as.lss.gov.cn/gzas/216172782113783808/)和安顺市党建网:(www.asdj.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凡有异议的,欢迎来信来电反映。
咨询电话:3282485 3282069 3501528
安顺市公务员招考办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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