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准考证号 | 面试 时间 | 备 注 |
政策法规处(水政监察总队)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400110227001) | 148.000 | 119231010902212 | 2月14日 上午 | |
119231013300201 | ||||
119232011204706 | ||||
水资源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400110227002) | 150.700 | 119221020300522 | 2月14日 上午 | |
119232100211902 | ||||
119232100303225 | ||||
建设与运行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400110227005) | 147.400 | 119232020501924 | 2月14日 上午 | |
119233330101111 | ||||
119237012001429 | ||||
直属机关党委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400110227007) | 146.700 | 119211074101012 | 2月14日 上午 | |
119232011104508 | ||||
119232090102327 | ||||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400110227003) | 144.100 | 119232010714011 | 2月14日 下午 | |
119232011301214 | ||||
119242012412310 | ||||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400110227004) | 152.600 | 119212013202121 | 2月14日 下午 | |
119232030600618 | ||||
119235021301912 | ||||
水旱灾害防御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400110227006) | 141.300 | 119211120602904 | 2月14日 下午 | |
119232010705302 | ||||
119232011406626 | ||||
119232020501129 | ||||
119232100212022 | 递补 | |||
119253013511626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1月21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填写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1月21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或照片)至renlao@tba.gov.cn。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XX职位面试”。
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1月21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renlao@tba.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9年2月13日到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9年2月13日13:00-17:00
复审地点: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防调楼1楼103室
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面试分别于2019年2月14日上午和下午进行。
1.2月14日上午
报考政策法规处(水政监察总队)、水资源管理处、建设与运行管理处、直属机关党委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2月14日下午
报考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处、水旱灾害防御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应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5、面试报到地点: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防调楼1楼103室。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15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00在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防调楼门口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承担。
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院相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请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低于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考察人数与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1:1。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请参加面试人员合理安排行程,带齐相关证件,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按时参加面试。
(二)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但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声明的,我局将按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考生应遵守保密要求,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违反纪律,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和体检期间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纪念路480号
乘车路线:地铁为3号线大柏树站下,沿广纪路(顺地铁方向)向北走约500米至纪念路右拐约150米;驾车逸仙路高架场中路口下,掉头,靠右前行约300米至纪念路右拐约200米。
联系方式:021-25101077(电话)
021-2510111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2019年1月17日
附件下载:5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docx
信息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36f832112016fb319dba200cb&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