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汉中市西乡县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
来源:西乡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1133 次 日期:2020-01-09 15: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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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乡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西乡县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公告

为做好西乡县2020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专业 招聘人数 学历 学位 备注
茶镇中心卫生院 护理学 1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需具有相应学位 35岁以下
茶镇中心卫生院 针灸 推拿学 1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需具有相应学位 35岁以下
峡口中心卫生院、骆家坝镇卫生院各1名 中西医临床 医学 2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需具有相应学位 35岁以下
高川中心卫生院、五里坝镇卫生院各1名 临床 医学 2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需具有相应学位 35岁以下
白勉峡镇卫生院 康复 治疗学 1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需具有相应学位 35岁以下
两河口中心卫生院 中医学 1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需具有相应学位 35岁以下
子午镇卫生院 预防 医学 1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需具有相应学位 35岁以下

二、定向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基层医疗卫生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应为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定向招聘程序。

(一)现场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1日8:30—16:00

报名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中国西安人才市场)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汉中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承诺书》(附表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4.联系电话(申报报名后应保持通话畅通,在招聘工作期间如联系电话变更,需主动与县人社局联系提供新的联系方式);

5.其他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卫健局对申请报名人员进行现场初审,初审合格人员,通知参加考核。

(三)统一考核。考核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各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数大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数不大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一本毕业生、具有执业资格者、西乡籍生源优先。

2.考核时间:进行考核(笔试、面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在招聘工作中,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四)成绩及定岗。

县人社局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核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定岗办法:根据招聘岗位情况,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拟招聘人员自愿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因拟招聘人员放弃形成的缺额,由县人社局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次序予以递补。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县卫健局、人社局签订三方协议,逾期视为放弃,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县人社局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按1:1比例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

(六)公示

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负责进行在西乡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人社局或者监察部门投诉。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签约聘用

定向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公示无异议后,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有关事项

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畅通。考试、体检、政审、签约均通过电话通知考生,因通讯不畅造成失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联系方式:

县人社局电话:0916-6217685

县卫健局电话:0916-6215229

附件【汉中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http://www.snxx.gov.cn/info/1029/1005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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