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宿豫区教育系统招聘下属学校教师及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阅读:1507 次 日期:2019-12-26 14:30:01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20年宿豫区教育系统招聘下属学校教师及紧缺急需人才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2020年宿豫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下属学校教师及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为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豫区教育系统下属学校教师及紧缺急需人才2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附件《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学科教师及紧缺急需人才,含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教师资格证等)。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二)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岗位所需证明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社会人员(非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等。身份证使用、学历认定等政策答复口径,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四)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不得报考。

(五)现役军人、在读有学籍非2020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六)宿豫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七)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八)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九)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与宿豫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1月9日9∶00-2020年1月14日16:00;

资 格 初 审时 间:2020年1月9日9∶00-2020年1月15日16:00;

缴 费 时 间:2020年1月9日9∶00-2020年1月16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宿豫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1月17日9:00—16∶00。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0年2月4日—2月7日。

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考试鉴定中心联系(0527—84353881)。

(三)笔试

笔试由宿豫区人社局和宿豫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0年2月9日9:00—11:00。

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考生笔试成绩在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学历证书。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0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学校出具的毕业即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④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上述①—④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按规定,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上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宿豫区人社局和宿豫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形式为演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先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和参考书进行备课,时间为6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面试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并在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和宿豫区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开选岗

对须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在宿豫区纪委监督下,由宿豫区人社局、宿豫区教育局组织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含确认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至宿豫区教育局领取《选岗通知书》。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以此类推。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考生选岗后,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经考生本人、纪检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每人限选所报考的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结束后,及时如实公布选岗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

(九)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人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豫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宿豫区人社局,0527-84465736。

宿豫区教育局,0527-80986508。

监督举报电话:

宿豫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0527—80986519

宿豫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0988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附件:2020年宿豫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学校教师及紧缺急需人才岗位简介表.xls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豫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26日

2020年宿豫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学校教师及紧缺急需人才岗位简介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数量 经费来源 岗位类别及等级 开考比例 户口要求 年龄要求 学历 专业(方向) 学位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聘用学校及名额 备注
1 小学语文教师 01 7 全拨 专技十二级 1:3 不限 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第一实验小学7人  
2 小学数学教师 02 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第一实验小学5人  
3 小学英语教师 03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第一实验小学1人  
4 小学语文教师 04 1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豫新小学11人  
5 小学数学教师 05 7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豫新小学7人  
6 小学英语教师 06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豫新小学1人  
7 小学语文教师 07 7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文昌小学7人  
8 小学数学教师 08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文昌小学4人  
9 小学英语教师 09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文昌小学2人  
10 小学语文教师 10 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5人  
11 小学数学教师 11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2人  
12 小学英语教师 12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1人  
13 小学语文教师 13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庐山路小学4人  
14 小学数学教师 14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庐山路小学4人  
15 小学英语教师 15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庐山路小学2人  
16 小学语文教师 16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骏马小学2人  
17 小学数学教师 17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骏马小学1人  
18 小学语文教师 18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保安中心小学2人  
19 小学数学教师 19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保安中心小学1人  
20 小学语文教师 20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陆集中心小学1人  
21 小学数学教师 21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陆集中心小学1人  
22 小学语文教师 22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丁嘴中心小学2人  
23 小学数学教师 23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丁嘴中心小学2人  
24 小学语文教师 24 6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关庙中心小学6人  
25 小学数学教师 25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关庙中心小学4人  
26 小学英语教师 26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关庙中心小学1人  
27 初中语文教师 27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关庙初级中学1人  
28 初中英语教师 28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初中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关庙初级中学1人  
29 小学语文教师 29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迁高新区中心小学2人  
30 小学数学教师 30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迁高新区中心小学2人  
31 小学英语教师 31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书。 宿迁高新区中心小学1人  
32 小学语文教师 32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侍岭中心小学2人  
33 初中英语教师 33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初中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侍岭初级中学1人  
34 小学语文教师 34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启明实验学校2人  
35 小学数学教师 35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启明实验学校2人  
36 小学语文教师 36 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来龙中心小学5人  
37 小学数学教师 37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来龙中心小学4人  
38 小学英语教师 38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来龙中心小学2人  
39 小学英语教师 39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仰化中心小学1人  
40 高中数学教师 40 1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高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1人(派遣到文昌高中工作)。  
41 初中语文教师 41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2人(派遣到宿豫区实验初中工作)。  
42 初中数学教师 42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1人(派遣到宿豫区实验初中工作)。  
43 初中英语教师 43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初中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2人(派遣到宿豫区实验初中工作)。  
44 小学语文教师 44 6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6人(派遣到宿豫区实验小学工作。  
45 小学数学教师 45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3人(派遣到宿豫区实验小学工作。)  
46 高中物理教师 46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高中及以上物理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中等专业学校1人。  
47 高中政治教师 47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高中及以上政治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2人(派遣到宿豫中学工作)。  
48 高中体育教师 48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高中及以上体育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2人(派遣到宿豫中学工作)。  
49 高中心理健康教师 49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高中及以上心理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1人(派遣到宿豫中学工作)。  
50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50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高中及以上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1人(派遣到文昌高中工作)。  
51 初中历史教师 51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初中及以上历史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1人(派遣到宿豫区实验初级中学工作)。  
52 高中历史教师 52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高中及以上历史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中等专业学校1人、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3人(派遣到文昌高中工作)。 须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53 高中物理教师 53 6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高中及以上物理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6人(派遣到文昌高中工作3人,宿豫中学工作3人)。 须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54 高中地理教师 54 7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高中及以上地理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7人(派遣到文昌高中工作3人,宿豫中学工作4人)。 须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55 高中生物教师 55 6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高中及以上生物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6人(派遣到文昌高中工作2人,宿豫中学工作4人)。 须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56 高中音乐教师 56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高中及以上音乐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3人(派遣到文昌高中工作1人、宿豫中学工作2人)。 须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57 初中生物教师 57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初中及以上生物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丁嘴初级中学1人、宿豫区关庙初级中学1人。 须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58 初中地理教师 58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初中及以上地理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仰化初级中学1人、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2人(派遣到宿豫区实验初级中学工作)。 须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59 小学音乐教师 59 10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音乐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第一实验小学1人、宿豫区文昌小学1人、宿豫区骏马小学1人,宿豫区保安中心小学1人、宿豫区丁嘴中心小学1人、宿豫区侍岭中心小学1人、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1人、宿豫张家港实小1人、宿豫区庐山路小学1人、宿豫区豫新小学1人。 须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60 小学美术教师 60 10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美术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文昌小学1人、宿豫区陆集中心小学1人、宿豫区大兴中心小学1人、宿豫区侍岭中心小学1人、宿迁高新区中心小学1人,宿豫区启明实验学校1人、宿豫区骏马小学1人、宿豫区豫新小学1人、宿豫区保安中心小学1人、宿豫区来龙中心小学1人。 须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61 小学体育教师 61 1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体育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第一实验小学2人、宿豫区文昌小学1人、宿豫区豫新小学2人、宿豫区陆集中心小学1人、宿豫区丁嘴中心小学1人、宿迁高新区中心小学1人、宿豫区侍岭中心小学1人、宿豫区来龙中心小学1人、宿豫区庐山路小学1人。 须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62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62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文昌小学1人、宿豫区侍岭中心小学1人、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1人、宿豫区豫新小学1人。 须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63 初中体育教师 63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初中及以上体育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保安初级中学1人、宿豫区关庙初级中学1人、宿豫区仰化初级中学1人。 须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64 小学科学教师 64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小学科学、初中及以上地理、物理、生物、化学教师资格证书。 宿豫区文昌小学1人、宿迁市高新区中心小学1人、宿豫区庐山路小学1人。 须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65 足球教练员 65 6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具有D级及以上足球教练员证书。 宿豫区第一实验小学1人、宿豫区豫新小学1人、宿豫区大兴中心小学1人、宿豫区骏马小学1人、宿豫区来龙中心小学1人、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1人(派遣到宿豫区实验小学工作)。 须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文章来源: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tzgg/201912/92e3ea9059874ba8b589a43e1491e959.s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 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江苏省 考试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