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19年全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9年全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月4日(上午9时至12时)
三、资格复审地点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
咨询联系电话:028-35016124(市中级法院)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携带《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已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应当提交学信网和学位网查询结果(打印含二维码的查询结果页面)。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其他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须出具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信息表中所填电话畅通。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交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录阶段保持通讯畅通,凡因通讯不畅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眉山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9年12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1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