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阳镇村级集体经济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代理会计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规范农村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行为,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经寅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村级代理会计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热爱农村财务工作,具有财经会计类大专以上学历且相关会计工作经历1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会计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报考:曾因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启东市人事人才网、海工新景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所有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1份、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报名登记表。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须真实有效,由镇招聘工作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占4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和大纲,重点考查财经业务知识。
(四)面试(占60%)面试重点考察报名对象的基本素质、礼仪形象、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等。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综合得分排名,依次择优选择考察人选。
(五)组织体检、考察1.组织体检。按综合成绩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2.组织考察。按计划招录人数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初步人选。主要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六)提交讨论经体检考察后,提交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拟招录人员。
(七)公示对拟招录人员名单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表现的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三、招录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工资参照寅阳镇村会计平均报酬(转正后交社保和医保,同时享受镇相应工会福利)。
(二)试用期间工资按80%计算,试用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寅阳镇政府勤政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68957517。
(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2019年12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五、其它事项本次招聘由寅阳镇党政办、农村工作局组织实施,寅阳镇纪委全程监督。未尽事宜由寅阳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启东市寅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qdrcsc.com/news/news-show.php?id=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