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岗街道公开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公告
为充实本单位纪检监察专职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纪检监察专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1名,主要从事与纪检监察业务有关的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三)学历和年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30日至2001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中共党员;
(六)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中共党员或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基层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符合相关任职回避要求,没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星期一)-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赤岗街道办事处(海珠区下渡路128号)213室,联系人:区小姐,联系电话:84458807。
4、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毕业证书、学历(位)证书、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执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为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等。填写《赤岗街道纪检监察专职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5、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考核与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
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或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政府网站(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rszk/)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考核合格后,按照纪检监察专职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纪检监察专职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赤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site/hzqzf/hzdt/tzgg/rszk/201911/t20191125_6415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