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2019年“县聘乡用”卫生健康业务人员招聘体检公告
根据《凌云县2019年“县聘乡用”卫生健康业务人员招聘公告》的规定,经报凌云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照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分值”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陆淦等84名考生为体检人选。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人选及要求
(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分值”的总成绩按计划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分值”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一)体检时间定于2019年10月28日(星期一)、10日29日(星期二)、10月30日(星期三)三天分批次进行(批次安排详见附件),体检工作由凌云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体检要求考生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半身照片1张于2019年10月27日下午17时到凌云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集中统一填写《体检表》。
(三)体检医院为凌云县人民医院。
(四)2019年10月28日、29日、30日上午8:30时,参加当日体检考生在凌云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前集中,由相关工作人员带入相关科室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
本次体检的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五、考生体检须知
(一)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统一前往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秩序,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和交谈。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事项:
1.考生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半身照片一张。
4.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相关事宜
(一)请入围体检范围考生认真核对本人相关信息,如有错漏,请电话联系予以及时更正。
(二)放弃体检资格的考生,请于2019年10月2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凌云县卫生健康局,以便递补体检考生。
(三)不尽事宜,请与凌云县卫生健康局和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咨询电话:0776-76184370776—7612043
附件:凌云县2019年“县聘乡用”卫生健康业务人员招聘入围体检范围人选名单.xlsx
凌云县卫生健康局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s://bs.gxrc.com/Article/info/104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