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来源:重庆大学就业网 阅读:1669 次 日期:2019-10-10 16: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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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一、学校简介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全国首批 28 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首批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获得“5*+”好评(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前 1%),位列全国第 13 位,西南地区第 1 名。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 788 人,其中专任教师 628 人,教授 69 人(含二级教授 2 人),副教授 233 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 391 人,其中博士 66 人,双师型教师 476 人,聘请企业、行业的高管、高技人才的兼职教师队伍 412 人。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 l 个,全国高校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1 个,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1 个。拥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1 人,全国第五届黄炎培杰出教师 1 人,全国优秀教师 1 人,全国最美教师 1 人。拥有市级教学名师、市级名师奖、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技术能手等 20 余人。

建校 60 余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工成于思,业精于勤”的校训,坚持“以行业为先导,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中心,以就业为目标”的办学理念,立足重庆,服务全国,走向世界,朝着特色鲜明的“全国一流、国际先进水平”高等职业院校阔步前进。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岗位(事业编制)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学历 专业 薪资 人才引 进费(安家费) 其他待遇 招聘人数
机械工程学院教师 1.掌握本专业最新学术动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 2.讲授本专业核心课程,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量;3. 在教育教学、科研、实训基地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年龄 40 周岁及以下 博士研究生 机械类、电气类 五险两金、国家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 资合计 20 万元/年及以上 (除国家工资外,校内绩效工资享受 3 年副教授待遇(专业技术 7 级岗位) 30-50 万元 给予科研项目支持,配备工作手提电脑,就近解决子女读书。校内有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以校内教师身份的价格申购。 10-15 人
智能制造技术学院教师 自动化类、机械类
车辆工程学院教师 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类
财经学院教师 会计学、金融学
管理与航空服务学院教师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信息工程学院教师 计数机类、电子信息类

注:1.引进夫妻双方均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其人才引进费(安家费)按照最高标准 1.5 倍执行。

2.柔性引进或特殊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形式确定有关待遇及职责。

3.原则上人才引进费(安家费)分年度(5 年)支付,涉及税费,由本人自理。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常年均可。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gzygcc@126.com,邮件

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报名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2.身份证、就业推荐书(应届生)、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获奖等证书复印件;3.教育科研等相关研究成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傅老师

联系电话:023-61879226 电子邮箱:gzygcc@126.com

学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 1000 号四、引进程序

除特殊约定的人才外,一般人才引进原则上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一)投送简历

将个人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研究成果等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

公告进行,学院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根据届时通知的具体要求,参加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

1.初试(分值100分)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试讲。试讲内容

以学院通知为准。试讲时间15-30分钟。 2.面试(分值100分)进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答辩。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考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等。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

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3.考试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初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

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录取名额的空缺时,将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日常学习工作情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

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

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录取名额的

空缺时,将不再递补。

(六)信息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项,可登录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

院首页查询。

拟招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工业

职业技术学院首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协议及聘用合同签订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结果的拟聘

人员,按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

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1个月之内。1个月以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

(一)服务期:全职引进的人才与我院签定的连续服务期不少于 8 年。

(二)违约责任:若约定服务期未满,引进人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学院按照相关政策办法,安排工作的引进人才配偶,应按照“同进同出”原则办理。

六、纪律监督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

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 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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