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安岳池县监察委员会关于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7名的公告
为加强岳池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岳池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岳池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7名(一级科员),其中公务员13名,参公管理人员4名。
二、考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且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考调条件
1.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2.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科级领导干部以及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限均截止到2019年10月8日(本次公开考调报名第一日)。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岳池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四楼405室),联系电话:0826-5231622。
(2)网上报名: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电子档分别命名打包传至指定邮箱:1135975430@qq.com。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如实填写的《岳池县纪委监委公开考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二)资格初审
县纪委监委对照考调公告和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笔试开考比例为2:1,未达到开考比例对考调名额进行相应缩减。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0月17日-18日18:00前到岳池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岳池县纪委监委四楼405室)领取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按100分计算。笔试时间暂定2019年10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考调名额1.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登记表(附件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员名单在“岳池县纪检监察网”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选组织实施考察;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2.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考调资格。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并在“岳池县纪检监察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七)试用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八)调动
试用期满结束后,根据职位要求和顶岗试用情况,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入后,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五、纪律要求
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提请相关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岳池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选调监督电话:0826—5300122(岳池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附件:
1.岳池县纪委监委公开考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
2.岳池县纪委监委公开考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岳池县纪委
岳池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