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重庆市辖区组织实施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共遴选公务员378名。具体职位见《2019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监狱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政府外办、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驻上海办、两江新区管委会、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二分院、市检察院三分院、市总工会、市文联、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遴选对象:区县级机关(单位)、街道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统一)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其以下职级或相当职务公务员。
2.市交通局所属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审计局所属区县局、市市场监管局、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巴南区、长寿区、永川区、铜梁区、梁平区、丰都县遴选对象:区县级机关(单位)、街道机关、乡镇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统一)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级机关以及区县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其以下职级或相当职务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除选调生外,应符合所在区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报名相关时间的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现机关工作年限以及取得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8月31日,按照整月计算。
年龄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8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遴选有关政策解答,请参阅《2019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政策解答》(附件3)。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遴选职位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向遴选机关提供相关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遴选机关审查合格同意后,报考人员方可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上述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未按规定要求向遴选机关提交申请的,视为专业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
(二)网上报名
1.诚信报考。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遴选机关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遴选职位表》、考试大纲和《2019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政策解答》等资料,慎重选择报考职位。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申请。公开遴选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9:00至8月19日9:00。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8月20日9:00前进行修改上传,重新等待审核。2019年8月20日9:00至8月21日9:00期间,电子照片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8月21日9: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收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每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须达到《遴选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其他职位的,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还其考试费用。
(四)打印报名信息表
缴费成功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19年9月2日9:00至9月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必考科目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8日9:00-11:30。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市科技局、市商务委、市审计局、市政府外办、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二分院、市文联等9个机关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试,分值为100分。考试由遴选机关组织,具体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测试内容、合格分数线等详见考试大纲(附件4)。《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可于2019年9月17日9:00后登录遴选机关网站相关栏目查询。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未设《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加分;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加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综合知识测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机关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以及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请于2019年9月30日9:00后登录“七一网”或“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相关栏目查询。
(二)笔试加分
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三年(即2016-2018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对近三年(即2016-2018年)因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获三等功的加3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符合笔试加分的人员,请在2019年9月9-10日向所报考的遴选机关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包括:加分申请(附件5)、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嘉奖文件(年度考核结果已确定但证书或文件未下发的,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现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各遴选机关在9月12日前将加分人员的加分资料初审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经市委组织部复核,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加分。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0月9-12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照下一程序规定的比例确定。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2019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出现缺额的,其缺额由遴选机关在《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轮次由遴选机关确定。经递补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递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无故放弃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体能测评
市交通局所属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职位设有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交通局在2019年10月11-13日组织实施。
在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若进入体能测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体能测评。达不到体能测评规定比例的,由市交通局商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体能测评的所有项目全部达标的为合格,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体能测评结果由市交通局在体能测评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束后,不再递补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103号)、《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
(五)面试
面试开始时间为2019年10月19日9:00,考生报到时间为10月19日8:00前。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5〕93号)和《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09〕1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依据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低于2:1的职位,该职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组织机关。体检和考察由遴选机关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机关另行通知。
(二)体检、考察顺序及人选确定。体检、考察顺序由遴选机关确定,各遴选机关确定的体检、考察顺序详见《遴选职位表》。
先体检后考察的,体检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顺序,结合遴选名额,按规定比例确定。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
先考察后体检的,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顺序,结合遴选名额,按规定比例确定。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按照考察结果1:1等额确定。
(三)体检要求。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规定实施。
(四)考察要求。考察比例按照《遴选职位表》规定实施。实行差额考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
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遴选机关应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并及时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沟通。
(五)递补规定。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继续组织遴选需要进行递补的,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确定后由遴选机关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有试用期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七、其它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遴选机关和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63895924、6389593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868838、86868837
附件: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
在线查阅:2019年重庆市遴选公务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