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2〕45号)和《关于公布2012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现将拟聘人员集中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自治区教育厅在全国特岗计划 网公告栏目公布的浦北县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300人)。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2年8月20日。
(二)报到地点:浦北外国语学校。
(三)培训时间:2012年8月21日至8月30日。
(四)培训地点:浦北中学多媒体教室(小学教师班)和浦北外国语学校多媒体教室(中学教师班)。
三、经费列支
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自治区特岗教师专项培训经费中开支。
四、住宿安排
浦北外国语学校学生公寓楼。
五、注意事项
(一)拟聘人员报到时请持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除外)报到。不按时参加培训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领导小组将在具备资格,参加考试合格而且自愿调整岗位的备取人员中拟聘替补。
(二)拟聘人员报到时要自带简单行李(蚊帐、席、餐具、衣服等)以便住宿、开饭使用。培训后即安排到设岗学校任教,请外籍的同志带上需用的日常生活用品。
(三)请拟聘人员于2012年9月10日前将档案转到浦北县教育局保存。
(四)参加培训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浦北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 0777-8212919。
浦北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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