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2019年中央特岗计划 笔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考试中若有上述行为等,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2015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非法提供或者出售试题、答案及替考为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打印。考试时如发现所持准考证的信息与存根的信息不一致,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前4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证件(二者缺一不可)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的违禁物品等安全检查进入考场。对以各种形式阻挠或拒绝接受安检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四、身上装有特殊器械(如医疗器械等)的考生,须出具县(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五、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能交卷出场,提前交卷将视为违纪,该科考试成绩为“0”分,且必须在考点办公室等候至允许交卷时间才能离开考点。
六、考生入场只能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蓝(黑)钢笔或碳素笔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只能放在考场外的物品摆放处,贵重物品在进入考点前请自行妥善存放,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所有考场均配有挂钟,挂钟显示时间仅作考生参考用,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钟声为准。
八、答题前,考生必须将考号、姓名准确无误填写在试卷规定位置上,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无效。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在试卷的密封线外规定的地方和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准使用同一类型的蓝(黑)钢笔或碳素笔答题。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笔,将答卷反扣桌上,待监考老师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收齐后,根据监考员的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温馨提示
1、考点开放时间:2019年6月21日下午16:30-17:30。
2、考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
3、考试地点:富宁县第一中学、县民族中学。
4、考点及周边不安排车辆停放处,考生车辆一律不允许驶入考点。
5、考生贵重物品在进入考场前请自行保管,如有遗失,考点概不负责。
6、考生必须两证齐全: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如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驾驶证),否则不允许进场参加考试。
7、进入考点学校大门有详细的考场设置分布图和考场设置示意图等。
咨询电话:0876----6125007;6122160。
富宁县特岗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