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9年度
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9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及人员
(一)时间及内容:
5月19日至20日:面试确认
5月22日:A组人员资格复审、心理测查、体能测试
5月23日:B组人员资格复审、心理测查、体能测试
5月24日:A组人员面试
5月25日:B组人员面试
(二)地点:云南昆明
(三)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1。
身体检查安排在面试后组织,我部将于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第二天通知考生是否参加体检,请确保手机联络畅通。
二、面试确认
(一)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5月19日17时前向我总站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574037373@qq.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职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手机号码+确认参加面试”格式填写(如:0601001001 + 张三 + 669123456789 + 13912345678 + 确认参加面试)。
2、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报考职位代码,并注明“面试公告内容已知悉,按时参加面试”。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3、请以附件形式随电子邮件发送: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本人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4、为方便发布后续通知,请提前注册QQ账号。
(二)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格式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5月19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574037373@qq.com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上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心理测查及体能测试
根据面试工作安排,将在5月22日至23日两天时间内采取分组交叉的方式组织资格复审、心理测查和体能测试,分组安排详见《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实行单项淘汰,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资格复审。请A组考生于5月22日、B组考生于5月23日上午8:00前携带规定材料到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训练基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大西路顺通大道28号)参加资格复审(不接收快递公司送达)。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参加资格审查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时需提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请在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
3. 国家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或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非2019年毕业的本(专)科、研究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019年毕业的本(专)科、研究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
5.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通知书,以及取得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贴好照片、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同意推荐报考国家公务员的证明材料原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
请考生仔细阅读下列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1.上述材料中的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须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考试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与考生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内容一致。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总站将收取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发放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3.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4.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心理测查。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心理测查,心理测查结果不计入总分,供招录机关做个性评价参考。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有关标准,纵身摸高跳测试不超过3次,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中长跑和10米*4往返跑只安排一次测试,测试项目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再参加面试。请考生务必在体能测试当日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四、面试安排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A组考生于5月24日、B组考生于5月25日上午7:00前到昆明学院博识楼1幢集中(从西门进入后步行150米后左转50米),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00没有进入候考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考场编号及入场序号。具体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学路1号门。(地图详见附件4)。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
五、身体检查
(一)入围身体检查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我总站将视情且仅安排一次复检。
五、入围考察
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根据体检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考察人选,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对象不合格等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我总站将不再递补。
六、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尽早熟悉乘车路线,按时到资格复审、心理测查、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地点报到。
2.公安院校考生参加面试期间,不得着警服及含有警用标识的衣物。
3.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所携带的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通讯工具、矿泉水、文件资料等)均不得带入面试室和候考室,请考生在抵达面试地点前自行存放好个人物品。进场前,将有专业安检人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安检。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
4.请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等项目。确实无法参加的,请于面试确认规定时间内反馈我部。
5.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安排好交通和住宿,并注意安全。
6.我总站严格按照中组部、国家移民管理局等上级单位要求开展2019年度公务员补充录用面试相关工作,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欢迎并自觉接受广大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871-64025331。关于面试各项工作的信息均以我总站工作人员通知为准,我总站提醒各位考生注意谨防冒充我总站工作人员进行招录的情况,避免受骗上当。
联系方式:0871-64025332、64025333 。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申明(模板)
3.昆明学院交通指引
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19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云南边检总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