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总工会关于招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意见的补充通知》(云工通〔2015〕6号)要求,文山市总工会现公开招聘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主要负责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其他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敢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掌握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分析思辨和处理问题能力。
4.热爱、支持工会工作,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5.熟悉电脑、公文写作,具有一定的工资集体协商专业知识和工会、人事管理、劳动保障、司法、律师等相关工作经历或部队退役自主择业干部优先聘用。
6.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年龄在50周岁(1969年2月13日后出生)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文山市总工会(文山市军供路1号市会务中心四楼),联系人:韦佳睿,联系电话:0876-2128903。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文山市总工会招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一份(可到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nwss.gov.cn下载),并亲笔签名,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需提交材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书、报名表。
5.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的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nwsrs.gov.cn/)、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nwss.gov.cn)、文山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文山市总工会)、共青团文山市委微信公众号(青春七都)、文山日报社微信公众号(文山日报社)、文山市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非常文山)上公示。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面试。
6.报名费:免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由文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1.考试方式: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员,若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给予签订个人劳动合同。
3.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转正后按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工资标准及五险一金缴纳标准,根据《关于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意见的补充通知》(云工通〔2015〕6号)文件精神执行。所聘用人员的考核参照《文山市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交纳“五险一金”。
文山市总工会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