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12日18:00前(北京时间)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及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电话确认请拨打0991-2691712、0991-2628045,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940330333@qq.com。
2.电子邮件标题写成“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详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12日18:00前(北京时间)传真至0991-2691712或发送扫描件至940330333@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其他材料:3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请在每张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姓名)。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379号键龙金融中心22楼2213室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张珊珊收,邮编:830000,电话:0991-2691712。
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9年2月22日至2月24日期间进行。每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北京时间)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等材料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前(北京时间)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93号新融大厦9楼会议中心。
乘车路线:1.乌鲁木齐火车南站下车乘坐44路公交车,到南门站下车,马路斜对面即到。
2.乌鲁木齐站下车乘坐301路公交车至红山站换乘17路、907路公交车,到南门站下车,马路斜对面即到。
3.乘飞机的考生可乘坐机场大巴至南航明珠国际酒店,在马路对面红山站换乘17路、907路公交车,到南门站下车,马路斜对面即到。
4.机场打车至面试地点费用约50元。
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请考生合理安排好住宿及行程,注意安全,准时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6日进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30(北京时间),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379号键龙金融中心1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医院,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时,按该职位当天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考生进行全天封闭管理。
(四)新疆调查总队早晨上班时间10:00(北京时间)。
(五)联系电话0991-2691712、0991-2628045、
传真电话0991-2691712。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样表)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表)
3.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
2019年2月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