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气象局2019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吉林省气象局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注 |
吉林省四平市气象局业务科科员职位(400149001001) | 108.3 | 15322201270107 | 2月21日 上午 | 首批 |
15322201301329 | ||||
15321115014017 | ||||
吉林省松原市气象局业务科科员职位(400149003001) | 96.7 | 15322201190730 | 2月21日 上午 | 首批 |
15322201322618 | ||||
15322201120827 | ||||
吉林省辽源市气象局业务科科员职位(400149002001) | 101.2 | 15322115290708 | 2月21日
上午 |
调剂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12日15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考生参加面试,需发送邮件至jlqxrs303@126.com,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吉林省XX市(州)气象局XX科(室)××职位面试”,邮件内容详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9年2月12日15时前传真至0431-87958012或发送扫描件至jlqxrs303@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9年2月20日13:30-15:30之间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气象局5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复审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其他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于2019年2月21日进行,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进行面试顺序抽签。面试当日上午8:30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吉林省气象局6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及候考地点:吉林省气象局5楼会议室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366号(气象大厦)
交通路线:
(1)火车站乘224路到和平大路下车西行500米;
(2)火车站乘25路到建设街转乘64、364到和平大街下车;
(3)火车站乘6路、306路到人民广场转乘64、364到和平大街下车。
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体检人选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1:1,考察(体检)人选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1:1。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检时间为2月22日,由我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应空腹。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录用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郭晶岩、赵男
联系电话:0431-87958191、87958012
传真电话:0431-87958012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吉林省气象局
2019年2月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