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
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厦门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分数线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注 |
厦门高崎机场海关 监管工作职位 (300110001001) |
126.80 | 12923502071107 | 2月25日 | |
12923502131116 | ||||
12923510062230 | ||||
厦门高崎机场海关 监管工作职位 (300110001002) |
134.30 | 12923332077804 | ||
12923706072119 | ||||
12924102033029 | ||||
东渡海关 监管工作职位(300110002001) |
134.30 | 12922301106320 | ||
12923502110622 | ||||
12925301410209 | ||||
东渡海关 通关工作职位(300110002002) |
132.90 | 12921301092623 | ||
12923302023423 | ||||
12923703061806 | ||||
12923706071222 | ||||
12924101102719 | ||||
12924301703201 | ||||
海沧海关 监管工作职位(300110003001) |
116.20 | 12923307034201 | ||
12923332065008 | ||||
12923502031915 | ||||
12923502075709 | ||||
12923502103123 | ||||
12923502112209 | ||||
12923607152622 | ||||
12924301531122 | ||||
12926401153618 | ||||
海沧海关 海关业务职位(300110003002) |
124.70 | 12923101021325 | ||
12923101060325 | ||||
12923101102027 | ||||
12923101102302 | ||||
12923101160622 | ||||
12923101161212 | ||||
12923101171225 | ||||
12923502031829 | ||||
东渡海关缉私分局 缉私工作职位(300130004001) |
61.05 | 12921101411104 | ||
12923510013905 | ||||
12923510022226 |
以上无递补、调剂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3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xmhgkl@126.com,邮件标题格式:“XXX确认参加厦门海关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
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9年2月3日24时前拍照或扫描发送至xmhgkl@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19年2月1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关接受资格复审,复审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严格按照列名的顺序整理后提交,并提供A4纸大小的“材料清单目录”(寄送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9号厦门海关人事处,邮政编码:361001,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原则上不接待本人送达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本人户籍证明复印件。户籍在家庭户籍上的,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籍在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也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4.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已获得的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7.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档证明(档案仍在毕业学校的无需提供)。
8.一寸及二寸白底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各2张,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9.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
①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2017、2018年毕业的院校毕分办意见栏内务必注明是否具有2019年派遣资格,并注明毕分办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如院校毕分办无法确认派遣资格,请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具有2019年派遣资格的证明复印件,同时注明档案保管单位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②就业报到证复印件(2017、2018年毕业的考生提供)。
(2)社会在职人员(包括四类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附件3)。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四类人员:“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2018年10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9年2月24日下午14:3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9号厦门海关业务办公大楼1层。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9号厦门海关业务办公大楼正门广场。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体能测试
体检预计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具体体检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我关将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时间将于体检后另行确定,我关将另行通知。考生需携身份证,于公布日期当日按时报到。体能测试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试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海关)=(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缉私)=笔试合成分×50%+面试成绩×50%
八、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单位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和厦门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592-2355900(电话)
0592-2355374(传真)
xmhgkl@126.com(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确认内容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报名推荐表(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
厦门海关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