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非事业编制辅导员及4名非事业编制保卫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非事业编制辅导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热爱教育工作,安心从事辅导员专职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二)非事业编制保卫人员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 (含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热爱教育工作,安心从事保卫处专职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2年1月1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5、身高1.7米及以上,男性,贵阳市户口。
6、复退军人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网上报名:在网上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人员于2012年8月11日9:00至8月19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phtz.gztvu.com),按照网上报名的要求,认真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者所提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2)现场确认
打印网上报名表,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现场报名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138号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学习支持服务中心。
2、材料要求: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网上资格系统中打印的网上报名表一份;
(3)请他人代为现场确认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
3、此次招聘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90元。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2012年8月23日到8月24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zphtz.gztvu.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8月25日;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138号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详情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未完成笔试科目考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在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网站(http://www.gztvu.com)上公布。
非事业编制保卫人员岗位不进行笔试,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网站(http://www.gztvu.com)上另行通知。
面试考察范围: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面、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仪容等,面试内容包括10分钟的竞聘演讲和问答。
应聘非事业编制保卫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3、总成绩计算
非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应聘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非事业编制保卫人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应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非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应聘总成绩达不到60分,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非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总成绩、非事业编制保卫人员岗位面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网站(http://www.gztvu.com)上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非事业编制人员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非事业编制保卫人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2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非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况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非事业编制保卫人员岗位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准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由人事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档案交省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四、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舆论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考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报考监督电话:6832409
五、录用待遇
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辅导员享受贵州省事业单位同级人员工资待遇,并发放奖金。保卫人员月收入1500元加值班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并缴纳社保。
六、本招聘简章由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电话:0851-6823340、6816226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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