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佛山市高明区机关单位拟录用雇用人员公示(第一批)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聘用人员招考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府字〔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曾美欣等21人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佛山市高明区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编委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2日(共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57—88826131、88822742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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