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是湖南省直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常德市。学院占地面积1400多亩,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3000余人,设有20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57个全日制本科专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见附件)
此次招聘岗位40个,招聘计划6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6-7186625(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6-7186028(学院监察处)
湖南文理学院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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