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优化学院教学管理队伍,促进学院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州8县市及湘西经开区公开选调1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依法依规、因需选调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用原则。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详见《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1.在湘西自治州8县市及湘西经开区公务员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科员、办事员中公开选调;
2.在湘西自治州8县市及湘西经开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岗位九级或十级职员、专业技术人员中公开选调,其中单位为学校的,必须是高中或中专(含高中和中专)以上。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实际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四) 开考比例
选调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低于规定比例,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
(五) 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 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院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递补。
(七) 调入
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确定拟调人员。拟调人员名单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调入,产生的岗位空缺,亦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8535361
监督电话:0743--8535338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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