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岗位
上海市虹口公证处计划招录2-3名公证员助理,主要从事公证业务辅助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四)年龄28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六)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八)有公证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时间: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16:00之前;
2.方式:添加微信号hkgzc-xh进行报名(请注明“应聘公证员助理”)
(二)提交资料。
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简历和近期证件照。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录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或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择优录取,面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进行测试。
1、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虹口区溧阳路1112号;
3、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891856****。
五、培训录用与工资待遇
本处将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本处将安排体检和政审,最终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由上海虹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和工资待遇参照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并向上海虹口公证处进行派遣。